各院(系、部):
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3】68号)和《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5]】40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本科专业带头人进行了考核。考核期间,教务处组织督导组专家对各二级教学单位进行了督查,列席了考核会议,听取了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述职,督查了各二级教学单位的考核程序,各二级教学单位均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组织了考核工作。现将专业带头人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纸质材料反馈到教务处。公示详见学校网站或部门邮箱。
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