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结合我校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的“强素质、铸师魂、树形象”活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能力和水平,展示我部青年教师的风采,并推荐我部优胜奖获得者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依据学校《关于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部实际,现将我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事宜安排如下:
一、竞赛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
时 间:2010年11月11日(周四)14:00开始
地 点:逸夫楼A206
参赛选手:思政部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参加人员:思政部全体教职工
二、竞赛评委会组成
主 任:常 旭
评 委:闫连朵 李 一 王向华 肖继新 赵艳芹 李文玲 李建忠 吕桂兰
三、参赛选手的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四、竞赛内容及要求
1.课堂教学满分为80分。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2.讲课规定时间为20分钟
3.竞赛教师首先简述参赛课程的设计与构思,然后进行课堂教学,时间分配自行掌握。
4.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① 教学内容必须是从2010—2011学年度本人所讲授课程中选取。
② 用普通话讲课。
③ 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大方得体。
④ 结合教学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课件不作要求。利用各种辅助教学手段,需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视听效果好。
⑤ 必须有一定量的板书。
五、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竞赛统分规则
1.统计参赛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得分时,对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总分,保留一位小数。
2.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设优胜奖一名,优秀奖2名。优胜奖获得者将代表思政部参加学校竞赛。
3.在各奖项中如遇多人并列无法确定名次,确定名次的办法为:先参看去掉的最高分,得高分者名次靠前;如果去掉的最高分相同,再参看去掉的最低分,得低分者名次靠后。如果出现其他情况,由评委会确定名次。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