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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部):

学生评教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对每位教师教学进行客观评价的重要工作,为保障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有效地收集学生评教数据,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将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由各院(系、部)负责具体落实,现做以下要求和安排:

一、各院(系、部)

学生评教工作关键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教育,二是组织。各单位应加强领导工作,成立本单位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单位学生评教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评价的组织与管理。各单位在学生评教过程中要做好充分动员组织工作,保障本单位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每位学生都能在不受影响与干预的状态下,按照个人意愿进行客观评教。

教务处不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各院(系、部)可以自行组织安排学生分散或集中评教,建议各院系集中组织。各单位请将本院(系、部)学生评教工作详细安排于6月23日前上报教学质量监控科。凡集中组织学生评教的单位,教务处根据组织完成情况及集中组织学生人数补贴一定数量的学生评教工作费用(必须在6月23日前填报详细组织方案)。若使用机房可自行联系计算机中心安排时间,若集中评教教务处可协调安排。各单位要收集评教过程中存在的、发生和发现的各类问题,以纸质(签章)方式同时以电子方式统一报送教务处处理。(注:本学期实践实习类课程不参评)

各院(系、部)要通知各任课教师在评教前完成课程核对工作,要求教师认真核对网上成绩录入系统中课程任务及学生名单是否正确。教务处全程跟踪各院(系、部)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安排,并对工作认真细致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学生

1.学生评教规定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2013年6月28日。学生可根据本院(系、部)安排的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评教,不统一安排的院(系、部)学生可在课余时间自行评教。(注:不评教不能查询成绩,不能选课)

2.评教学生范围:全校在籍本专科学生(不含本届毕业学生)。

3.网上评教登陆地址:

内网:http://10.1.5.212/ 访问评教页面

外网: http://121.22.25.25/ 访问评教页面

通过个人学号密码登录评教系统

4.每位学生必须严肃对待评教。评教过程中,应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对教师工作负责、对学生本人诚信负责的态度,按照个人分析判断客观评教,避免恶意打分,客观地评价自己的任课教师,保证评教数据真实合理。坚决杜绝代评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或被举报事实成立,将给予双方纪律处分。学生可将发现的各类不正常行为直接反映给所在院(系、部)或教务处。

5.学生在评教过程中遇到本学期所修课程与被评课程不一致的(如:课程信息错误或是教师信息错误的),请及时反映到本院(系)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整理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教师

学生评教数据是由成绩录入系统中成绩库数据生成,各位任课教师请在评教前核实成绩录入系统中课程任务学生名单是否正确,不正确的请及时联系教务科并在学生评教开始前解决。

四、教务处

教务处负责处理评教前、中、后接收到的各类反馈问题。评教工作结束后完成各项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院(系、部)。

评教工作专用邮箱为:jwcpj@163.com

联系电话:8076589 (周铁军)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