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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部、有关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项目过程管理,保障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质量,切实发挥教学研究项目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根据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已符合结题要求提出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的项目。

二、验收方法

为体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中指导性项目、指令性项目及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验收,同意结题的项目在专家鉴定意见栏签署意见、填写专家组名单后将材料按要求装订报送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材料 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的同意结题,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同意结题。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以及双语教学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负责,专家鉴定意见栏、专家组名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后填写。

三、验收内容及要求

申请结题的教研项目的研究报告、主要成果、创新点及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应用(或影响)情况。

四、时间安排

各院(系、部)请于2021年5月26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及装订好的结题验收材料报送到教学研究科(报送时请分别汇总由各学院及学校验收的项目),以便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工作,逾期不报送者,不能参加此次验收工作。

五.提交材料要求

结题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材料整体胶装,装订材料内容及顺序为:

封面 目录 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项目开题报告 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项目研究报告 项目研究成果(要与项目协议书或申报书一致,论文需要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 项目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照统一格式和以上顺序胶装)。

以上材料由项目主持人填报,提交给所在单位的教学工作委员会,所在单位组织验收签署意见之后统一报送教务处。相同的电子版材料一并发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根据学校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并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负责的项目验收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关注教务公告,以便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研究科联系。

Tel:0335-8057265

E-mail: jyk7265@163.com

附件详见教务处官网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