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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简报(2012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简报

2012年第4期(总第8期)

教务处主编 2012年9月26日

本期导读:

1本学期教学督导重点工作

2开学以来教学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3教务处组织集中听课

42011级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结果

5简讯国务院颁发《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

本学期教学督导重点工作

开学第三周,教务处组织召开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会议。会上教务处处长武士勋首先与各位专家和教务处相关人员一起共同学习了国务院第624号令关于《教育督导条例》的相关内容,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通报了开学初教务处做的几项具体工作及发布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学年学分制实施办法》、《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等项通知。通报了开学初教学督导检查情况,并结合我校教学督导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教学督导应以“日常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开展工作,最后,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布置了本学期教学督导重点工作

一、日常督导检查

日常教学督导检查主要是日常巡课、听课,是教学督导工作的核心和主要工作,为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保驾护航。

二、专项督导检查

专项督导检查主要包括实习检查、青年教师新上岗教师听课指导检查、体育课检查、教学部活动情况检查二级督导组工作情况检查等系列专项检查活动。

教务处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教学督导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教务处及学校教学督导组做好本单位日常及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三、完成新一届校级督导组专家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换届选聘工作。

开学以来教学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开学初,教务处组织了期初教学检查,全校教学活动有序运行。

开学第一周,在教学主管校长房海的统一指导下,教务处处长武士勋带领教务处有关人员及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全体成员,详细巡视了各校区开学后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秩序和教学执行情况。第二、三周,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组织校教学督导组继续常规巡视检查和深入课堂听课,期间及时与任课教师及学生进行了交流,了解了开学以来教学基本情况。现将秦皇岛、昌黎和开发区三个校区的基本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教学秩序情况

(一)教学准备

1、学校为改善教学条件,经教务处申请,学校同意,共新安装多媒体教室23个,其中,开发区校区10个教室、昌黎校区11个教室、秦皇岛校区2个教室,现已全部验收并交付使用。

2、开发区校区综合楼701、711、713、715教室共添置了360套固定桌椅;所有教室均安装了吊扇。

3、绝大多数教学多媒体设备得到维护和完善,基本保障了教学的正

常进行。

(二)教学运行

在上一学期的严格管理和督导的基础上,本学期开学以来总体情况良好,教师和各二级教学单位重视开学初的教学秩序,教务处领导及相关科室认真检查了教学准备的各个环节,巡查教学秩序;多数二级教学单位领导和学生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教师到课和学生出勤情况,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各位成员认真履行督导职责。

1、多数教师均能提前到岗,认真准备教学;除个别院系的部分专业外,学生出勤率较高,课堂教学秩序良好。

2、对因个人特殊情况以及因公出差导致不能到校上课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均能够认真履行停调课手续,保证了教学秩序。

3、数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教师将技能训练检查验收与教育

实习前的准备相结合,师生认真按要求严格训练,教师认真组织学生的教师技能训练考核验收,不仅保障了学生教师技能训练的效果,而且为即将开始的教育实习奠定了必备的素质基础。

财经学院会计实习安排周到,教师敢于严格管理,学生出勤率高。

二、存在问题

(一)教学设施

1、多媒体设备维修经费投入仍未到位。督导人员几次发现因设备出现故障导致中途调换教室的情况。部分多媒体教学设备老化,投影效果差,特别是昌黎校区教学楼C区部分多媒体教室尤为突出。

2、秦皇岛校区北院(原欧美学院东校区,以下简称北院)多媒体教室应尽快与学校连网,统一共管。

3、北院D楼教室很大却只有一个门,存在不安全隐患。

(二)教学秩序

1、教师管理

(1)个别单位的个别教师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经常出现因个人原因调课和顺延的情况;建议各教学单位加强停调课的把关和审核,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2)部分院(系、部)课程安排变化、更换任课教师等情况沟通不顺畅,导致课表不能及时更新,在巡课中很难确定原课表任课教师是否缺勤。

(3)个别单位外聘教师责任心较差。

(4)开学初因迎新活动和评职称等工作使得调课的教师较多。

(5)由于二级教学单位部分专业开学前选修课准备工作不到位,导致课表上部分专业选修课的人数不准确。

2、学生管理

个别专业、个别年级(如:体育保健专业)仍然存在学生到课率极低、迟到严重、教学秩序混乱的情况。部分专业的选修课学生勤率很低,有的甚至不足四分之一,应尽快核实各门选修课的学生人数。

(三)教室管理

1、开发区校区存在考研学生私自将普通教室的桌椅搬到考研教室的情况,致使其他教室桌椅紧张。

2、发现北院的教室有外单位办班上课与正常排课冲突的情况。

(四)教材供应

1、老生教材供应尚存在一定问题,学生上课无教材的现象相当严重,使用正版教材比率低,而使用非法盗版、私自翻印、复印等教材的情况非常普遍。

2、新生受老生影响,教材费用交纳情况不好,特别是秦皇岛校区,导致原预定教材积压退货。

三、意见建议

(一)教学设施

1、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必要维护应尽快分期投入经费和人力,以解燃眉之急,保障教学设备状态良好、高效利用。

2、北院D楼的教室很长,却只有一个门,建议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二)教风学风建设

1、各院系应抓住开学初和新生入学之机,抓紧学风建设。

2、建议各院系各专业的相关人员随堂抽查学生出勤,掌握学生在校及其课堂出勤情况。

3、建议各院系管理部门应管好自己范围内的教风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各自的二级督导组的工作潜力,切实发挥督导检查作用。

4、建议各院系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聘任时严格把关,对教学责任心差、时间观念差、教学水平差的外聘教师应予以警示,对不合格者应及时解聘、辞退。

教务处组织集中听课

为深入了解教学一线情况,进一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9月19日至21日,在教务处处长武士勋亲自布置下,教学质量监控科组织安排在秦皇岛、昌黎、开发区、欧美学院四个校区进行了集中随机听课活动。教务处领导带领教务处相关科室人员及校教学督导组专家,深入课堂,了解教学一线状况。听课范围涉及大部分专业的新生和老生,共听课22课次、60余班次。

期间,专家们就听课情况及时与授课教师面对面进行交流、反馈,对授课效果好的教师及时给予肯定,对授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教师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及改进意见,起到了很好的督促指导作用,受到教师的欢迎和好评。此项工作的开展为今后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促进教风学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011级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审结果

截止到上学期期末,2011级教学信息员任期已满,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1〕47号),教务处制定了《2011级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方案》。于暑假前分别在昌黎、开发区、秦皇岛校区进行了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评审工作。经过认真遴选,严格评审,从2011级191名学生教学信息员中,评审出了38位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学校对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并给予了一定的物质奖励。评审结果见下表。

2011级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结果

序 号

院 系

姓 名

备 注

1

工商管理学院

李君广

秦皇岛校区

2

理化学院

田素燕

秦皇岛校区

3

城市建设学院

吴慧福

秦皇岛校区

4

财经学院

白雪

秦皇岛校区

5

工商管理学院

郭清华

秦皇岛校区

6

理化学院

尹天天

秦皇岛校区

7

体育系

邢梦柳

秦皇岛校区

8

工商管理学院

吴晓菲

秦皇岛校区

9

数信学院

刘可心

秦皇岛校区

10

工商管理学院

文倩

秦皇岛校区

11

体育系

董贺

秦皇岛校区

12

体育系

郝峰

秦皇岛校区

13

体育系

贾迎春

秦皇岛校区

14

数信学院

李雪

秦皇岛校区

15

财经学院

张建新

秦皇岛校区

16

体育系

程哲凡

秦皇岛校区

17

财经学院

牛占坤

秦皇岛校区

18

艺术学院

张华

开发区校区

19

教育学院

杨菲菲

开发区校区

20

文法学院

于泽亚

开发区校区

21

艺术学院

宫少鑫

开发区校区

22

外国语学院

冯燕立

开发区校区

23

文法学院

赵可意

开发区校区

24

艺术学院

刘如月

开发区校区

25

教育学院

李丹丹

开发区校区

26

外国语学院

王宝敏

开发区校区

27

机电工程学院

李源秋

昌黎校区

28

动物科技学院

铁琨源

昌黎校区

29

动物科技学院

刘燕

昌黎校区

30

食品科技学院

彭宇

昌黎校区

31

机电工程学院

郑云华

昌黎校区

32

生命科技学院

安亚娇

昌黎校区

33

园艺科技学院

石伟佳

昌黎校区

34

生命科技学院

高金晓

昌黎校区

35

机电工程学院

陈许超

昌黎校区

36

园艺科技学院

王丰丰

昌黎校区

37

食品科技学院

王兴龙

昌黎校区

38

动物科技学院

李德元

昌黎校区

简讯 ——国务院颁发《教育督导条例》

国家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012年8月29日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教育督导条例》,9月9日温家宝总理就该条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教育督导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五章,二十七条,从总则、督学、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法律依据。

现择其要摘录如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承担全国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基本准则,指导地方教育督导工作。

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以下统称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国家实行督学制度。

第二十五条 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导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教育督导机构向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一)拒绝、阻挠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实施教育督导的;

(二)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欺骗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的;

(三)未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的;

(四)打击报复督学的;

(五)有其他严重妨碍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科编印

编 辑:刘欣 周铁军 审 核:武士勋

报送:书记,校长,校办,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