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2012年,我校有60名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号参联字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请相关院(系、部)和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为入伍学生办理好相应手续和入伍当学期课程成绩的评定,以保证学生在部队安心服役。
教务处 武装部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