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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督导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思政部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讨论稿)

2011.11.20

为加强思政部的教学管理,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监控,应充分发挥思政部督导组的作用。为使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标准,根据思政部的教学特点,特制定思政部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思政部教学督导工作以督教、督学、督管三位一体为原则,以督教为切入点,兼行督学与督管。

一、制定计划

思政部教学督导组以及教学督导小组组长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做出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学第一天督导组成员进课堂巡视。

二、监督检查

教学督导小组及其成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教学管理、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项目:

(1)思政部教学运行、管理;

(2)各教研室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3)教师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情况。

三、听课任务

各督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5节,并同被评教师交流。

四、信息反馈

督导员要深入课堂,掌握教师的上课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的要求。及时与督导组长沟通。

反馈内容:(1)把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教师,为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2)把师生对学校(或思政部、或教研室)教学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反馈给部领导(或学校督导组),学期末提交督导报告。

五、分析评价

督导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深入课堂的基础上,对思政部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要总结出:(1)发现了什么问题,分析原因;(2)有什么好的经验;(3)指导帮助督导对象改进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