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省教育厅对现有的139件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余1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