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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出版及2017年度预出版的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地支持我校优秀学术著作的及时出版,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出版著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3〕9号)规定,结合河北省财务预算制度,学校研究决定开始受理2016年度出版及2017年度预出版的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坚持自愿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资助学术价值高、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二、资助范围

1.资助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撰写的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的依托本人科研项目或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科普读物、教材、工具书、画册和电子出版物等不予资助。

2.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要反映自然科学及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最新方向和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并对我校的学科建设及专业建设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3.第一作者(同时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在完成全部书稿后,持有与有关出版单位的出版合同(协议),方可提出申请,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著作权属多人时,须出具由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书,并在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中标明每位作者撰写的字数。

4.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在获准资助的学术著作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次资助。

5.申报成果已获上级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校不予著作基金资助。

三、申报要求

1.此次学术著作基金项目将分2个批次申报。第一批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支持2016年12月15日前出版的著作。第二批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支持2017年度预出版的著作,请申报人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申报批次。

2.申报人需提交材料: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中)。

(2)符合出版要求的全部纸质书稿1份及电子版;

(3)由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出具的著作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可到我校图书馆查重,我校图书馆的论文重复率检测服务说明见附件);

(4)出版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

(5)也可提交相关证明书稿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的佐证材料。

3.各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科研处。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夹标明“申报人姓名+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

4.科研处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再次审查,然后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后上报学校审批。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

论文重复率检测服务说明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6年9月23日


附 件: 校科字【2013】9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信息一览表.xls;论文重复率检测服务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