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学校博士研究启动基金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7号),现启动2018年度学校博士研究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尚未获学校博士研究启动基金项目资助的我校在岗在编人员。
二、资助金额博士研究启动基金项目原则上自然科学类资助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每项3万元/项,采取分年度拨付资助的方式。对取得较好阶段性成果的,且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经专家评议,可适当追加经费。
三、申报说明
1.项目研究起始日期为2018年立项之日起,项目执行期为2-3年。
2.立项后拨付的经费为年度额度经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18〕6号),按直接经费的科目如实编制预算。拨付的经费为校内经费,需当年10月底前全部支出,否则,剩余经费学校收回统筹。
3.学校拟组织专家,按照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务于2018年3月30日16:00前,以各院(系、部)为单位,将纸质(一式1份)和电子版材料报学校科研处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18.3.19
附 件: 申报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