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15]37号
各院(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申报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始受理2015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本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应紧密围绕我省文化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要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鼓励文化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选题要求
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条件要求
(一)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 (二)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三)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四)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五)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
四、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专著要在二年内完成。原则上不作延期。
五、申报材料
各二级院系(部门)统一将审查合格的《2015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6份《论证活页》,单位盖章的《申报统计表》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配套的《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邮箱kfq_kyc@163.com。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大江 联系电话:8076155
附件: 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