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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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包括2015年度民生调研专项第二次)第一次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字【2016】42号

各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15年度立项和2014年申请一年延期的课题和以著作形式结项且研究周期不超过四年的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另2015年度立项的民生调研专项课题。

2.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结项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

3. 在研究周期内不能完成课题研究者,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

4.学校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课题负责人根据要求组织结题材料(一式3份、胶装),同时提供成果原件供学校审核(材料审核后原件返回),由二级单位于2016年5月26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并将配套电子版(结项审批书和结项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fq_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大江 8076155

附件:相关结题材料

科研处 2016年5月13日


附 件: 省社科联项目相关结项材料2016.5.zip;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民生调研专项课题管理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