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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秦皇岛市总工会2018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工会:

秦皇岛市总工会2018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已经开始,互助金每人缴纳人民币50元,要求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互助金上缴。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工会按要求统一组织我校2017年12月在职职工(事业编职工、企业工、人事代理人员)团体参加2018年度大病医疗互助,由校工会为职工缴纳互助金每人50元,以2017年12月发工资名单为准。

2、劳务派遣人员自愿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个人缴纳互助金50元。请各分工会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互助活动的,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工会缴费,也可由单位负责统一上交,信息注明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董丽涛,办公电话:8058272。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到期未缴纳互助金,视为不参加互助活动。

特别说明:自2018年1月1日起,补偿起付标准下调到1500元(住院医保结算单医保范围个人自付部分),补偿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补偿限额30000元。

附:我校参加2018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名单(事业编职工、企业工、人事代理人员,以2017年12月在职在册名单为准)

工 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