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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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即将召开,学校下发了《关于征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我部向大家广泛征集提案,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好提案后与我部代表联系。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于2013年3月中下旬召开,现就有关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教代会以落实我校党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科技师范大学为主题。请各位代表紧紧围绕大会主题,结合学校实际进行调研、思考,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提案。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属于下述各方面问题可列为提案:
1、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开发、人事、后勤、基建、生活福利以及其它行政事务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建议和方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提交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规范要求,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予以立案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3、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及以上联名或代表团集体联合签名,可提出提案,其中一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代表提出的提案,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弄清事实,按一事一案提出。
4、代表提出的提案,先交给所属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或代表团统一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相同或类似的提案,由基层工会综合为一案向大会提出。
5、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逾期不列为本次大会会上汇报的提案,会议期间和大会以后代表可继续提出提案。
6、代表的提案,需用大会统一印发的《提案征集表》,由提案人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