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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B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强我校计划生育管理,学校计生办结合我校目前实际工作情况,决定于2014年4月对育龄妇女(49周岁以下,65年1月后出生)进行孕情普查(B超、查环、查孕、要憋尿),希望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及女工委员、计生专管,给予高度重视,并发动与检查本单位育龄妇女的普查情况,对不能及时参加普查的育龄妇女,个人写申请交到本部门(保证无孕),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普查结束后,各单位计生专管对本单位的普查情况写一份工作报告,对没有参加普查的育龄妇女写出情况说明,并保证该育龄妇女没有怀孕,将报告送交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将对各基层单位的普查情况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对基层工会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

检查地点、时间安排如下:

秦皇岛校区校医院:4月9、10、11、14、15、16、17、18日共8天

昌黎校区校医院:4月21、22、23、24、25日共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