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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代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2010年5月中旬召开。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教代会召开前和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向大会筹委会提案征集组提出提案,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思政部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值此次教代会召开前,就有关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0年4月29日--2010年5月6日

二、提案内容要求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属于思政部职权范围内下述各方面问题可列为提案:

1、有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思政部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生活福利以及其它行政事务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构建思政部的和谐团队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改进思政部工作和管理方法的建议和方案;

5、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其它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思政部行政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纯属各党派及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4、属于个别人的具体问题;

5、属于学术问题;

6、一般批评性意见。

三、提案格式与提交程序

1、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提交的、经大会筹委会提案征集组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部门办理的、合乎规范要求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及以上联名或代表团集体联合签名,可提出提案,其中一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代表提出的提案,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弄清事实,按一事一案提出。

3、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大会筹委会提案征集组,逾期不列为大会提案,会议期间和大会以后代表可继续提出提案。

4、代表的提案,需用大会统一印发的《提案征集表》,由提案人认真填写。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第一届“两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