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党组字〔2019〕3号)要求,经部党总支研究,现就开好我部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和基本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对照“四讲四有”党员标准,紧紧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来进行。召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政治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行动、推进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的实际行动。
各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主题内涵,精心部署安排,确保开出高质量、评出新气象,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二、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学习。各党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要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和党内法规,把党支部职责任务和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会前学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相关要求。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是深刻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师生、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各党支部要着重从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两方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党支部领导是否有力、支部工作是否规范、作用发挥是否到位,查摆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是认真组织评议,用好评议评定结果。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后,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部党总支考核党支部班子的参考依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后,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的优秀党员应掌握在所属支部正式党员的1/3以内,将由部党总支进行表彰。要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党员,处分期内不评定等次。
对支部工作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的党支部不能评定为“优秀”;对“四个意识”淡漠,党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民主评议前逐一分析党员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党员及其现实表现做到心中有数。
五是制定具体措施,抓实问题整改和承诺践诺。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做到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党支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兑现承诺情况应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进行报告。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是部党总支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准备不充分、搞应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二是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除会议记录外,不硬性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对基层党支部搞“痕迹管理”。
三是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并将评议结果书面报党总支备案。
思政部党总支
2019年3月10日